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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新闻

呼和浩特市、赤峰市电子消费券今日发放!领用

2020/04/05

呼和浩特市

 


为尽快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,提振消费信心,促进消费回暖,刺激经济增长,呼和浩特市政府从4月5日16点起通过微信、支付宝、银联三种支付平台,向全体市民和外地来呼人员发放总额为1000万元的电子消费券,发放领域为餐饮、百货、超市、文旅等重点行业。活动时间为:2020年4月5日至5月5日。
 
消费券领取方式:
 
(一)微信平台,消费者可通过“呼和浩特政务服务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“消费券”菜单进行领取。
 
(二)支付宝平台,消费者可通过“支付宝”APP首页活动专区或在“支付宝”搜索“呼和浩特”进行领取。
 
(三)银联“云闪付”APP,打开“云闪付”APP ,进入“发现”频道进行领取。
 
消费券具体领用和使用方法详见各平台活动页面。
 

呼和浩特市惠民消费券领用指南

微信平台

 
  

 

  
 

1

 

活动时间

活动开始时间:4月5日16:00

活动结束时间:5月5日23:59

 

2

 

消费券申领时间

4月5日16:00开始,从4月6日-7日每天上午9:00。

 

3

 

消费券使用时间

4月9日零时起生效,其中超市、百货、餐饮、图书类消费券有效期7天,旅游类消费券有效期至活动结束。

 
 

 

 

4

 

消费券发放数额及类型

本期发放普惠型消费券500万元,使用条件如下:

餐饮券:单笔消费满100元立减30元。

百货券:单笔消费满200元立减50元。

超市券:单笔消费满50元立减10元。

旅游券:单笔消费满100元立减30元。

图书券:单笔消费满100元减20元。

 

5

 

消费券领取方式

市民关注“呼和浩特政务服务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“消费券”菜单进行领取。点击“领取到卡包”,即可领用并存入微信卡包。在优惠券页面下方,有支持消费的门店列表可供查询,可在有效期内前往实体商家消费使用。

各类消费券每人限领一张,仅限线下消费,数量有限,先到先得,领完即止,过期失效。

 

6

 

消费券使用方法

①打开微信扫一扫进行微信支付。

②打开微信付款码进行微信支付。

注:如忘记点击领到卡包,无法找到消费券,可以通过“全民惠”公众号或者“全民惠”小程序查询,将优惠券重新领取到微信卡包。

 
 

 

 
 

支付宝平台

 

 

 

1

 

活动时间

活动开始时间:4月5日16:00

活动结束时间:5月5日23:59

 

2

 

消费券申领时间

4月5日16:00开始,从4月6日-10日每天上午9:00。

 

3

 

消费券使用时间

券包自领取之日起,有效期为7天,过期作废,剩余的消费券额度将被回收,回收资金在后续滚动发放。

 
 

4

 

消费券发放数额和标准

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,本期发放普惠型消费券300万元,每人限领一个价值50元的消费券券包(每个券包包含5张消费券,每张均为“满50元减10元”)。

 

5

 

消费券领取方式

消费者可通过 “支付宝”App首页活动专区或在“支付宝”App搜索“呼和浩特”进行领取,先到先得,领完为止。所有呼和浩特人员(包括外地来呼人员)均可申领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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